污染小常識
空氣中的污染物
A. 氣態污染物
1 二氧化硫 (SO2)
二氧化硫主要是由燃燒含硫的礦物燃料產生。在香港,發電站是二氧化硫的主要來源,其次是燃料燃燒裝置、船隻和車輛。
接觸高濃度的二氧化硫可以令呼吸系統功能受損,亦會使呼吸系統疾病或心臟病患者的病情惡化。長期接觸低濃度的二氧化硫也可增加人們患上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的機會。
2 氮氧化物 (NOx) 與二氧化氮 (NO2)
所有含氮的氧化物,都統稱為氮氧化物。從空氣污染的角度來說,大氣中最重要的氮氧化物是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這兩種氣體在有關空氣污染的文獻中常被合稱為氮氧化物,通常由燃燒過程產生而成。發電站和汽車 (特別是柴油車輛) 的廢氣是本港氮氧化物的兩個主要來源,其中汽車產生的氮氧化物對路邊的空氣質素影響最大。
二氧化氮主要由燃燒燃料時排放的一氧化氮氧化而成。長期接觸二氧化氮,可降低人們抵抗呼吸系統疾病的能力,以及使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患者的病情惡化。
3 臭氧 (O3)?
臭氧是由氧氣、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在陽光及和暖溫度下產生連串複雜的光化學反應所形成,是光化煙霧的主要成分。
由於臭氧是一種強烈的氧化劑,即使低濃度也能刺激眼睛、鼻和咽喉。在高水平時,更會增加人體呼吸系統感染疾病的機會,亦可令呼吸系統疾病 (如哮喘病等) 患者的病情惡化。
4 一氧化碳 (CO)
一氧化碳主要來自車輛廢氣,亦有小部分來自工廠及發電站未能完全燃燒的燃料。
一氧化碳一旦進入人體血管,可令輸送到身體各器官及組織的氧氣量減少。吸入一氧化碳而中毒的典型症狀包括呼吸困難、胸痛、頭痛及喪失協調能力。一氧化碳對心臟病患者的健康威脅較大。
B. 懸浮粒子
1 總懸浮粒子 (TSP)
總懸浮粒子是空氣中直徑少於100 微米的微細粒子,如塵埃、煙塵及煙等。主要排放源包括發電站、建築工程及車輛廢氣。總懸浮粒子一般可分為兩大類。空氣中直徑在10 微米或以下的懸浮粒子稱為可吸入懸浮粒子,或簡稱PM10;這類粒子一般對健康造成較大影響。至於直徑在10 微米以上的懸浮粒子,則主要會弄污物件及引起塵埃滋擾。
2 可吸入懸浮粒子 (RSP)
可吸入懸浮粒子為空氣中直徑10 微米或以下的懸浮粒子,主要來自燃燒過程,特別是柴油車輛及發電廠排放的廢氣。此外,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在大氣中氧化後也可形成可吸入懸浮粒子。源於地殼的塵埃及海洋表面的懸浮微粒雖然所佔份量較小,但也是可吸入懸浮粒子的重要來源。
可吸入懸浮粒子可深入肺部,造成呼吸系統問題。高濃度的可吸入懸浮粒子會對人體健康(特別是肺功能) 造成慢性或急性影響。如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水平偏高,加上其他污染物(如二氧化硫) 同樣處於較高水平,上述影響將會加劇。可吸入懸浮粒子中較微細的粒子對能見度會造成很大影響。
C. 鉛 (Pb)
鉛是唯一被納入空氣質素指標的毒性空氣污染物。含鉛汽油是鉛已知的主要來源,香港自1999 年4 月1 日起已禁止售賣及供應含鉛汽油。一如往年,2003 年大氣中鉛的濃度繼續維持在很低的水平。整體3 個月平均值介乎15 毫微克 / 立方米 (第三季) 至191 毫微克 / 立方米 (第四季) 的水平,遠低於空氣質素指標訂定的1500 毫微克 / 立方米的限值。
D. 毒性空氣污染物 (TAPs)
自1997 年年中起,中西區及荃灣的監測站開始定期監測兩類毒性空氣污染物,分別為重金屬及有機物。在2003 年監測的多種毒性空氣污染物中,對健康影響較大的有八種毒性空氣污染物。至目前為止所收集的監測數據顯示,本港的毒性空氣污染物水平,與其他主要城市所錄得的相若。
資料來源: 香港政府環境保護署- 空氣質素技術支援組 |